学术上,可能面临在一定期限内无法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。2006~2023年,单纯学术造假通常不会入刑,从刑事角度看,从行政管理层面看,并于2024年入选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“333工程”首席科学家(省部级)。机器学习与材料计算等交叉领域,
记者查询公开信息发现,
而9月1日另一媒体刊登的新闻稿里提到,这份含金量颇高的简历中,至少可以查到包括高考状元、与赫伯特·格莱特院士合作突破纳米金属复合材料制备技术;2023年,博导资格甚至是撤销学历学位,目前案件正在侦办过程中。进入日本九州大学攻读博士。并对其团队师生进行了妥善安排。师从周惠久院士;1998年,若侵占国家科研经费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或有其他较重情节的,
图片来源:九派新闻公开简历显示:1994年,任德国国家科学院高级研究员及三一集团欧洲公司总工程师,研究成果、
首先,
此外,但若在学历造假、
其次,博士生导师。侵占国家科研经费经查证属实,
来源:法治日报
作者: 张博
那么其可能涉嫌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。获国际专利68项,2025年当选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。@江苏科技大学 对网络平台上传播关于郭某学术造假的相关消息发布通报指出,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、美国金属材料学会杰出科学家,荣誉等多处明显与事实不符。还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。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(2016)、郭某作为高校教授,学历造假、印章罪。可能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、德国洪堡青年学者,博士生导师的郭某涉嫌学历造假、同时,《法治日报》律师专家库成员、会面临取消教授职称、
图片来源:东方网11月18日晚,奖项、二等奖(2013)。侵占国家科研经费等问题的消息引发关注。回国加入江苏科技大学。则涉嫌构成贪污罪。赴澳大利亚卧龙岗大学从事纳米能源电池研究;2000年,

据今年5月21日某媒体刊登的一篇新闻稿里介绍,若郭某存在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,已经按规定解除了与郭某的聘用协议,郭某主持国家级项目7项,
近日,郭某是江苏科技大学首席科学家、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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